一、其他綜合收益賬務處理
1.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增加時,投資方按比例: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2.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減少時,投資方按比例: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二、其他綜合收益結轉原則
1.原則
(1)全部處置
在 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
(2)部分處置
剩余股權 仍采用權益法 核算的,原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應當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處理并 按比例結轉。
2.賬務處理
(1)一般情況:結轉至投資收益科目
(2)特殊情況:結轉至留存收益
a.重新計量 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額部分
b.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其他綜合收益 的 非交易性 權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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