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在計算納稅額的時候都繞不開一個關鍵詞,那就是應納稅所得額,那么它到底是什么?應該如何理解?它跟收入和利潤有什么關系?
應納稅所得額是一個標準的財稅術語,即是個人或者企業繳納所得稅時的計稅依據,既不一定等于利潤,更不是收入。當然,對許多業務簡單的小公司來說有可能和凈利潤是一個數字。那這個數是怎么算出來的呢?
1)對企業來講,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項,從公式就能看出來其跟利潤差的是納稅調整項,比如有行政性罰款,這類的要在會計利潤里加上,這時應納稅所得額就會大于會計利潤,處罰金額也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行政處罰不會因此打折扣。如果是工業企業或者科技型中小企業,其產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加計100%扣除,即發生100萬,可以按200萬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小于會計利潤,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就少,這是國家為了鼓勵科技創新給的稅收優惠政策。
2)對個人綜合所得來講,應納稅所得額=收入-五險一金-基本扣除額-專項附加扣除,從這個公式就能看出來,應納稅所得額實際上是小于收入的。個體經營所得如果是市場主體,比如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同1)企業部分,如果是自然人的話,一般會扣除20%的費用,即應納稅所得額=收入×(1-20%),稿酬在這個基礎上再×70%。
以上講述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聽明白了,如何計算不一定要會,但一定要明確知道應納稅所得額≠收入≠利潤,其是稅法上一個獨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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