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原材料盤盈”,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一、發生原材料盤盈時: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沖減管理費用: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三、材料屬于“存貨”的范疇,“庫存商品”發生盤盈,分錄與上述相同:
1、發生庫存商品盤盈時:
借:庫存商品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沖減管理費用: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四、如果“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發生盤虧,應作如下分錄:
1、發生盤虧時,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2、查明原因,屬于計量收發差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短缺,先扣除殘料價值、可收回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查明原因,屬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的存貨短缺,先扣除殘料價值、可收回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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