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在哪個環節征收?先理解一下消費稅這個最最最通俗的說法就是,我把這個商品銷售出去了,然后這個商品和我沒有任何關系了,換言之就是誰是這個商品的最終繼承者,誰就承擔了消費稅。消費稅的征稅環節主要在生產環節,只有少數在進口環節和零售環節以及批發環節。
消費稅征收的生產環節征稅范圍情況下是:
(1)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3)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4)委托單位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5)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2.進口環節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繳納關稅、進口消費稅和進口增值稅,由海關代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3.零售環節
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等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
(1)納稅人從事零售業務(含以舊換新)的,在零售時納稅;
(2)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在移送時納稅;
(3)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4)代表的有金銀鉆及其裝飾品征稅和超豪華小汽車
4.批發環節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
消費稅具體的納稅具體繳納條款和具體計算公式相關條文也有明確規定,可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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