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往往是從出納做起的,公司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收付款,基本不涉及財務決策。出納工作職責簡單概括如下:
(1)現金收付、盤點、保管,登記現金日記賬;
(2)銀行賬戶的開立、年檢、展期、銷戶,登記銀行賬戶管理臺賬;
(3) 銀行存款收付、領取銀行回單、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4)保管銀行印鑒卡、銀行票據、密碼支付器、銀行制單U盾、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收集、匯總、上報、傳遞各單位資金計劃;
(6)編制企業要求的日常資金報表;
(7)完成企業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說明: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對資金收支的流水式反映,這里與會計意義的記賬是不同的。會記的記賬以“借” “貸”作為記賬符號,遵循“有借必有貸,借貸并相等”的原則,記賬范圍不局限于資金收支,還包括登記債權債務、資產增減、收入利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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