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廣州市機構的藝培機構校長們都是一頭霧水。本期文章里,這里將直接引用相關規定的文件要點,通過閱讀這篇文章,你將會對如何辦理廣州市辦學許可證有初步的了解。
本期講的城市是廣州市,讓我們來看看藝術類的培訓學校資質辦理條件及要求?
一 、場地要求
請設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生活與安全保障設施,場所應當符合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并取得相應的消防安全證明材料。自有場所舉辦的,應提供辦學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租用場地的,應提供場地的產權證明材料,以及與產權人或由產權人授權人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一般不少于三年。培訓場地間應保持一定的間隔,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
二、人員要求
申請設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配備與培訓規模和運營需求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培訓人員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學資質、從教經歷、任教項目等信息應在培訓場所及平臺、網站顯著位置公示,并及時在監管平臺備案。
三、專業條件
器樂類培訓機構設立專業條件:
(一)器樂課室不少于3個,每個課室面積不小于7平方米,內外覆蓋隔音板,通風良好;
(二)授課樂器不少于1臺;
(三)培訓人員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必須具備器樂類教師資格證或器樂類技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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