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要求退股的,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第一種是對內轉讓股權,第二種是對外轉讓股權,第三種是強制公司收購股份,又稱公司股權回購。
股東撤資退出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東要求退股的,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第一種是對內轉讓股權,第二種是對外轉讓股權,第三種是強制公司收購股份,又稱公司股權回購。對內轉讓只需要股東間合意即可,對外轉讓需要半數股東同意,且同等條件下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一般來說股東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社員地位的制度。
公司體系是個復雜的利益系統,各公司參與人之間的利益休戚相關,任何一方利益的變動都會影響到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股東退股會產生公司資本減少的客觀后果,公司資本的減少使公司的償債能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公司債權人的清償。如果股東和公司串通一氣,通過股東退股逃避債務,還會構成對公司債權人的侵權。
股東退股的申請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禁止股東退股的情形:
1,股東退股會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股東的投資構成公司資本,公司資本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重要物質保證。
2,股東退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東的投資轉化為公司的資本,是公司賴以經營和償還對外債務的物質基礎。股東退股,抽走投資,使公司的財產減少,于公司不利。股東一擁而上要求退股,則公司將不復存在。
3,股東會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尤其在公司經營不善、發生危機時,允許股東退股等于是將退出股東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轉嫁給剩余股東。
4,法律上規定的其他不可退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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