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姑蘇區企業會計小白在填寫三季度工會經費申報表時,看到申報表下面有個申報提醒,不清楚單位是否享受,享受的話如何填寫申報表呢?
提醒如下:
說明:根據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經費的相關文件精神,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至(指所屬期),暫緩收繳工會經費。
根據最新文件,有以下注意點:
1、有效期為2019年7月1號至2021年12月31日。
2、一般納稅人不適用。
3、小規模納稅人也需要滿足銷售額的限制。(月未超10萬,季未超30萬)
也就是說,只有小規模納稅人滿足銷售額的情形才可以暫緩征收工會經費,一般納稅人銷售額符合或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不符合的都不能減征。
申報時,若符合條件需要減征的,本期起可以填寫減免費額欄次,故計征依據不再像往期直接填寫0了。
正確的填寫方式如下:
登陸電子稅務局,在我的代辦里或者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里找到《地方各項基金費申報表(工會經費)申報表》進行申報。
打開申報表后,正確填寫計征依據后,若符合條件的,在第八列選擇本期是否適用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選擇是之后,系統會自動帶出減免性質代碼,然后需要在第10列里手動填寫下減免費額即可完成減免申報。
注意:姑蘇區的計征依據是上一季度的工資薪金總額,但是其他區的需要先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先確認下計征依據的口徑后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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