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
特征
1.或有事項是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2.或有事項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3.或有事項的結果須由未來事項決定
常見舉例: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環境污染整治、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等
1.或有事項與不確定性聯系在一起,但會計處理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的事項并不都是或有事項。如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不屬于或有事項。
2.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經營虧損等事項,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或有事項。
二、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或有負債
(1)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2)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
或有資產
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資產,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不符合負債和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
企業不應當確認,而進行相應披露。
(二)預期可獲得補償的處理
企業清償預計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補償的,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單獨確認,
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
1.或有事項確認為資產的前提條件是或有事項已經確認為負債;
2.預期可獲得補償應單獨作為資產(其他應收款),不能作為預計負債金額的扣減。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支出
(三)預計負債的計量
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企業在確定最佳估計數時,應當綜合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貨幣時間價值和未來事項等因素,
但不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形成的利得。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
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調整。
三、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企業發生訴訟或仲裁,在裁決之前,對于被告企業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負債或者預計負債,對于原告來說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資產。
當企業形成預計負債時:
借:營業外支出(賠償支出)
管理費用(訴訟費)
貸:預計負債
應當注意的是,對于未決訴訟,企業當期實際發生的訴訟損失金額與已計提的相關預計負債之間的差額,應分別情況處理:
情形(1)前期已合理計提預計負債
賬務處理:直接計入或沖減當期營業外支出
(2)前期估計與當時事實嚴重不符(如未合理計提或不恰當的多計、少計損失)
按照重大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3)前期無法合理預計,因而未確認預計負債 在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4)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或說明的未決訴訟
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產品質量保證 ★★
企業提供產品質量保證的,如銷售商品的同時承諾提供售后三包服務,在產品出現質量或與之相關的其他正常范圍內的問題時,負有更換產品、進行修理等的責任,
企業應當在銷售成立時確認預計負債。
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保修費: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
(2)實際發生維修費用: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等
(3)質量保證期滿,應當將該批產品的“預計負債”的余額全部沖銷:
借:預計負債
貸:銷售費用
五、虧損合同
·虧損合同,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
其中,“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應當反映退出該項合同的最低凈成本,
即履行該合同的成本與未能履行該合同而發生的補償或處罰兩者之中的較低者。
·待執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或部分履行了同等義務的合同。
·待執行合同不屬于或有事項,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應當作為或有事項,確認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的計量應當反映退出該合同的最低凈成本。
第一,如果待執行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即可撤銷,企業不存在現時義務,不確認預計負債。
第二,需關注虧損合同是否存在標的資產:
Ø 虧損合同存在標的資產的,應當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這種情況下企業通常不確認預計負債,如果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
Ø 虧損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的,應當確認預計負債。
對于虧損合同,處理思路如下:
第一步,比較執行合同和不執行合同的損失,按孰低原則進行選擇;
第二步,根據待執行合同是否存在標的資產,也就是企業是否已針對該合同開始生產,分別處理。
六、重組義務
(一)重組義務的確認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屬于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二)重組義務的計量
企業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定預計負債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其中,直接支出是企業重組必須承擔的直接支出,
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培訓、市場推廣、新系統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
也不考慮處置相關資產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損失。
不再使用廠房的租賃撤銷費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特定不動產、廠場和設備的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七、或有事項的列報
預計負債
因或有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報,
同時在附注中進行相應的披露
或有負債
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不予以披露
或有資產
企業通常不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才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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