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術創新,科學發展的前提下,為了鼓勵企業創新,創富發展,推出了很多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助力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今天就為各位列舉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一、關于稅率的優惠政策
1.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按15%征收
2.2008年1月1日之后,在經濟特區或上海浦東新區內的企業,所獲得的收益從第1筆生產收入開始,按25%的法定稅率,享受2免3減半的優惠政策
3.既是高新技術,又是軟件生產和集成電路生產的企業,不僅能夠享受定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條件,同時也可以選擇15%的稅率,或是25%的稅率減半征收
企業認定為高新后,還擁有農、林、牧、漁業項目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或公共基礎設施二免三年半或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三免三減半或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或減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享受,不可疊加享受
二、關于技術轉讓方面的優惠政策
1.包含5年以上的非獨占技術使用權在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按照50%征收所得稅
2.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三、關于在職方面的教育費用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果企業發生了職工教育經費,并且沒有超過工資8%的部分,可以直接免除,超過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納稅年度里轉結扣除
四、關于研發方面的費用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說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五、關于加速折舊方面的費用
1.生物藥品等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設備、囂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六、關于境外所得稅的核算
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告收入總額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于境外的所得按照高新企業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七、認定高新后的,虧損的結轉年限相關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前的5個年度內發生的,還沒有彌補的虧損,可以結轉認定以后的5-10個年度進行彌補
八、關于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1.有限合作制創業投資公司或者是企業法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所得額的70%抵扣,如果當年的所得額沒有達到抵扣請求的,可以先計入到以后的納稅年度里面,符合要求再結算
2.按照股權投資方式,創業投資企業對還沒有成功上市的中小高新企業投資達到兩年以上的。在滿兩年的當年,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扣除企業納稅所得額:當年沒有達到抵扣額度的,可以計入到以后的納稅年度里面,結轉抵扣
以上就是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及補貼政策,您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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