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有哪幾種方式?企業合并的本質是企業權利主體不斷變換的過程,根據按照法律形式企業合并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并成一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將另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吸收進自己的企業,并以自己的名義繼續經營,而被吸收的企業在合并后喪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2)創立合并 創立合并是指幾家企業協議合并組成一家新的企業。也就是說,經過這種形式的合并,原來的各家企業均不復存在,而由新企業經營。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指一家企業購進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出資證明書,且已達到控制后者經營和財務方針的持股比例的企業合并形式。
收購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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