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估成本怎么做賬務處理?
一般情況下,成本應以實際發生額予以確認,如果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確實可靠地估計并計量的話,也可以在當月按估計值入賬,譬如月末,在票據未到,貨物已到的情況下,應該暫估相關原材料或物資暫時入帳,待下月初應將此分錄按暫估金額紅字沖回.待票據到達后按實際票據列明金額處理.
例:11月13日購進A材料一批,驗收入庫數量10T,至月末結賬時票據仍未到,貨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票據,并支付價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貸:應付帳款
2.12月1日
借:原材料
貸:應付帳款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費用上月暫估入賬,本月怎么做賬務處理?
本月應當首先沖銷原暫估成本,再根據實際成本入賬.
定義:
暫估入賬指對于已經發生的成本費用或購入商品,但票據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相關成本暫估入賬.
具體做法:
暫估金額可依據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
賬務處理:暫估入賬當月借記原材料,貸記應付暫估.次月沖銷原暫估成本,再根據實際成本入賬.
注意事項:
(1)由于暫估未取得票據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暫估費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抵扣,應做納稅調整.
(2)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不得隨意預提暫估跨期費用.
總結:
票據是稅務管理的重要依據,不是會計核算的唯一憑證,有的經濟業務沒有票據,也要根據業務實質按會計準則核算,只是不能稅前抵扣,需進行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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