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是當月還是下月?無形資產當月增加當月攤銷。與固定資產不一樣,固定資產是當月增加,次月計提折舊的。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無形資產怎樣攤銷?無形資產可以不攤銷的嗎?
一般采用的是直線法進行攤銷,這也是稅法所認可的方法。無形資產可以不攤銷,比如使用壽命不能可靠估計的時候無法攤銷。
無形資產,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開始至終止確認時止,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系統合理攤銷,處置無形資產的當月不再攤銷。即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1)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
(2)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有效年限;
(3)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與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4)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年限不應少于10年。
相關規定依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無形資產每月攤銷如何做會計分錄?
首先需明確的是無形資產攤銷方法包括直線法、生產總量法等。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企業應當按月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自用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計入管理費用;出租的無形資產,其攤銷金額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通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
【例1】甲公司購買了一項特許權,成本為4800000元,合同規定受益年限為10年,甲公司每月應攤銷40000(4800000÷10÷12)元。每月攤銷時,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40000
貸:累計攤銷40000
【例2】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將其自行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出租給丁公司,該非專利技術成本為3600000元,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為10年,甲公司每月應攤銷30000(3600000÷10÷12)元。每月攤銷時,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業務成本30000
貸:累計攤銷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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