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中,有些企業試圖通過設立分公司的方式進行稅務籌劃,以為規模分散后,增值稅可以按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計稅,企業所得稅可以按小微企業的優惠稅率繳納等。
這種籌劃方式是否合理且恰當,需要先了解一些總分機構的稅務知識。
總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區別
實務中設立分公司后,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分公司選擇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
很多人認為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不用建賬,這個理解是錯誤的;事實上,分公司采用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只是稅務上的規定。
在進行分公司稅務登記時要報備核算方式,備案登記時除一般資料外,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一般還需要由總部出具非獨立核算的證明。
而在會計上,無論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都要求單獨建賬,區別在于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所有賬務需要匯總到總公司核算。
判斷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關鍵,在于分公司是否從事經營活動(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以及是否在當地繳納增值稅。
1、獨立核算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一般情況下,在當地負有流轉稅納稅義務,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
簡單來說,只要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都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分公司。
2、非獨立核算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戶,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如果分支機構在當地不從事經營活動,只是負責聯絡、售后服務等業務,在當地不涉及流轉稅的繳納,可以登記為非獨立核算性質。
二、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能否是小規模納稅人
由于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增值稅都在當地繳納,因此分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與總公司的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沒有關系。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如果分公司沒有達到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是可以登記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
所以,一些進項不多的企業,為了降低增值稅稅負,可以考慮成立多個分公司,業務分流后,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代加工行業。這個行業的成本基本上來自于沒有進項的人工費,一般納稅人稅率13%,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如果通過設立小規模納稅人的分公司,可以節稅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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