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資產合同負債怎么理解?下面分三個方面進行講解:
一, 合同將資產與合同負債是什么?
根據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系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
第一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業向客戶銷售兩項可明確區分的商品,企業因已交付其中一項商品而有權收取款項,但收取該款項還取決于企業交付另一項商品的,企業應當將該收款權利作為合同資產。
第二、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獎勵積分銷售,在積分沒有兌換之前,應將積分對應的交易價格作為合同負債。
二、如何正確理解合同資產的特征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它與應收賬款是不同的。應收賬款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而合同資產并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該權力除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如履約義務執行情況等,所以它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的特點:
第一、合同資產最明顯的特點是,未來收款不明確
第二、能否能收相應的款項取決于企業的履約程度。
第三,合同資產實質是一種或有資產,只不過基本確定能收到,也就是收的概率大于95%
第四、合同資產在實務中存在的主要方面
1、銷售產品約定的在履約完成后可收回的保證金,
2、采購商品時向供應商支付的訂金或定金,
3、按照銷售協議的約定,企業在完成約定的業務量可收到的返利
4、附有安裝條款的合同企業在安裝后可收回的安裝費
5、附有附件配件銷售合同,企業在附件配件交付完成后可收回的款項。
三、合同負債的明顯特點:
合同負債是企業提前收到了相關款項,但這個款項是后續履約責任的一部分,其主要特點是:
第一、 實際收到的款項與到期收到的款項的時間要早。相當于客戶預付的給的定金或訂金。
第二、 先收到了全部價款,需通過后面的分期履約得以實現。
第三、 實務中存在的主要方面
1、 預收賬款
2、 消費卡、,,購物卡一次收費,如理發店一次性收錢,然后規定在多長時間可以消費多少次等相類似的業務。主要的作用在于銷售激勵
3、 客戶消費的獎勵積分、未來購買商品的折扣券以及合同續約選擇權等附有客戶額外購買選擇權的銷售中。
4、 與客戶簽訂的銷售返利合同約定的返利。
推薦閱讀:
5638人閱讀
3914人閱讀
2541人閱讀
1976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92人閱讀
1206人閱讀
1146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