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的研發費用有要求嗎?
根據規定,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研究開發活動,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研發費用范圍
(一)人員人工費用。
(二)直接投入費用。
(三)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四)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五)設計費用。
(六)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七)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八)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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