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是什么意思?
一、含義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
二、分類
根據是否有追索權分為有追索權保理、無追索權保理。在有追索權的保理業務中,應收賬款保理時與之相應的壞賬風險并沒有轉移,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相當于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借款。
根據是否通知買方可分為明保理、暗保理。根據我國合同規定供應商在有應收賬款轉讓時,要在購銷合同中約定且必須通知購貨商,所以我國的保理業務必須是明保理。暗保理則是供貨商為了避免讓他人知道自己流動資金不足而轉讓應收賬款,并不將保理商參入保理的情況通知購貨商。
三、作用
應收賬款保理具有融資功能,減輕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負擔,減少壞賬損失、降低經營風險,改善企業的財務結構。
四、相關會計處理
4.1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保理
會計處理如下:
簽訂保理協議時:
借:銀行存款 (保理協議約定的價格)
財務費用 (保理手續費)
貸:短期借款
保理業務到期時(應收賬款到期時)
銀行收回應收賬款時,存在三種情況,分別是等于保理金額、大于保理金額,小于保理金額。等于時,短期借款科目金額和應收賬款科目金額對沖;大于保理金額時、小于保理金額時,在短期借款科目金額和應收賬款科目金額對沖后,差額計入銀行存款的借貸方。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賬款
銀行存款(可借、可貸)
4.2 無追索權的應收賬款保理
借:銀行存款(按協議企業從銀行實際取得的款項)
其他應收款——銀行(協議中預計將發牛的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現金折扣)
壞賬準備(保理業務中應收債權已經提取的壞賬準備)
財務費用(支付的保理手續費)
營業外支出——保理融資損失(售出應收賬款金額與上述四個科目如為借方差額)
貸:應收賬款——某單位(企業不再擁有收款權)
或營業外收入——保理融資收益(售出應收賬款金額與上述借方前四個科目如為貸方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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