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損失和非正常損失的區別:
“非常損失”與“非正常損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非常損失:遭受自然災害等無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資產凈損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非常損失,進項稅可以抵扣;非正常損失,進項稅不可抵扣。
正常損失和非正常損失所得稅上的差異:
所得稅上,損失原因被分為正常損失(包括正常轉讓、報廢、清理等情形)、非正常損失(包括因自然災害、或因人為管理責任毀損、被盜造成損失,重大案件造成損失等)。根據規定:
一、商業零售企業存貨因零星失竊、報廢、廢棄、過期、破損、腐敗、鼠咬、顧客退換貨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損失,為存貨正常損失,準予按會計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數據以清單的形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同時出具損失情況分析報告。
二、商業零售企業存貨因風、火、雷、震等自然災害,倉儲、運輸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損失,為存貨非正常損失,應當以專項申報形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三、存貨單筆(單項)損失超過500萬元的,無論何種因素形成的,均應以專項申報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以上可知,“非正常損失”與“正常損失”在增值稅上和所得稅上區別很大的,比如說自然災害引起的損失,在增值稅上屬于正常損失,無需做進項稅轉出,所得稅上就屬于非正常損失,需要專項申報后所得稅前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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