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辦理營業執照時要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公司經營范圍通常分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一般經營項目是企業不需要提供特種行業經營許可的經營項目;許可經營項目是企業需要獲得相應審批文件后才能進行經營的經營項目。而許可經營項目又分為:前置審批許可和后置審批許可。不少創業者對于前置審批許可和后置審批許可傻傻分不清,兩者有什么區別呢?
前置審批許可是什么意思
前置審批許可是指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需要先進行行政許可審批的經營項目。簡單來說,創業者完成公司核名后,需要先完成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審批,再憑批準文件、許可證明等材料辦理營業執照登記。而常見的前置審批許可項目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典當經營許可等。
后置許可經營范圍是什么意思?
后置審批許可是指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需要完成行政許可審批的經營項目。也就是創業者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根據相關經營項目規定要求,完成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審批后,才能開展經營的經營項目。常見的后置審批許可項目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煙草專賣生產(批發)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核發、道路運輸許可證、美容院衛生許可證、海關備案登記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等。
前置審批許可和后置審批許可兩者雖然在名稱及申請辦理的順序上有所不同,但均是創業者在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前后,根據其經營范圍及行業需求,經過相關行政許可審批,并取得相應批復同意后發放的相關證件。
因此,創業者在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了解清楚公司經營范圍涉及的項目是否屬于許可經營項目,屬于前置審批許可還是后置審批許可。
推薦閱讀:
5643人閱讀
3914人閱讀
2541人閱讀
1977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92人閱讀
1206人閱讀
1146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