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承兌要提前幾天提示付款?好多人容易忽略,一定要看,最好是在提示付款期內提示付款,也就是票據到期日的前后十天內,如果提前操作了,銀行會拒絕提示付款,被拒絕后的票據不可以再背書轉讓,只能等到期再銀行付款,并且還會影響票據的追索權。
下面以平安銀行電子承兌匯票的操作為例進行講解說明。
電子承兌提示付款操作流程
登陸平安銀行企業網上銀行,在菜單下選取“票據業務”→“電子票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
根據頁面提示編輯票據查詢條件后,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將自動檢索您目前持有的,可進行提示付款或與其提示付款的電子票據。
頁面中會顯示所有滿足查詢條件的票據信息,您可以點擊票號查看票據的票樣。選取要托收的電子票據點下一步。
您需要選擇線上或線下清算方式,填寫撤回原因,點擊確定。
注意:如果你不小心逾期了,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票據到期日加10天后,才需要填寫逾期原因說明(到期日加10天之內,不需要填寫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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