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商品屬于什么科目?發出商品屬于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的反映內容。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產品、農業企業收獲的農產品)、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周轉材料(如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發出商品、在途物資、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加、節約減)、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商品進銷差價(減)、存貨跌價準備(減)等。發出商品是指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進行銷售而發出的產成品、庫存商品。屬于資產類科目。
請問“發出商品”是存貨科目嗎?
在資產負債表上:發出商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產品、產成品等都在存貨項目反映,存貨是一個報表項目,不是一個會計科目,就像貨幣資金與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一樣。所以發出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是通過“存貨”項目反映的。
關于“發出商品”科目,包括什么項目,如何用這個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附錄規定,“發出商品”科目用來核算企業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對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發出商品”科目,貸“庫存商品”科目。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借“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發出商品”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2、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推薦閱讀:
5644人閱讀
3915人閱讀
2541人閱讀
1977人閱讀
1662人閱讀
1555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92人閱讀
1206人閱讀
1146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