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怎么算?
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減除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累計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減除已預扣預繳稅額后的余額,作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計算
公式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的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之所以要實行個稅累計預扣,是因為我們要把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這六項專項,甚至將來的更多項目作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為符合這些條件的人進行稅收“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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