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客戶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那么銷售退回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銷售退回會計分錄:
1、在當月沖銷原來的銷售會計分錄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
2、被退貨的商品重新入庫的時候
借:庫存商品
貸:產品銷售成本
銷售退貨的會計處理
依據相關規定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對于銷售退回,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對于本年度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這時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企業應按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對于本年度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退回的,企業一般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
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應同時調整“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相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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