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計稅依據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關于工資薪金總額,指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工會經費的計稅依據基數是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
工會經費計提基數包括社保嗎?
公司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 向工會撥交的部分即為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之一。此部分工會經費計提基數為每月全部職工的應發工資,即不扣除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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