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怎么填?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反映納稅人發生的資產損失的項目及金額情況,以及由于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情況。結合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修訂情況,進一步明確數據項填報口徑。如,將第1列名稱修改為“資產損失直接計入本年損益金額”,新增第2列“資產損失準備金核銷金額”和第18行“貸款損失”。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案例
A公司2019年5月A類庫存商品發生盤虧,賬面成本26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3.38萬元,該存貨本年已計提跌價準備3萬元,責任人賠償1萬元。上述損失企業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01 A公司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
營業外支出 253800
存貨跌價準備 30000
貸:庫存商品 2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轉出) 33800
計提跌價準備的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3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30000
02 稅務處理:
允許稅前扣除的損失金=26+3.38-1=28.38萬元
會計上計入損益的存貨損失金=26-3+3.38-1=25.38萬元
該項資產損失的稅會差異為3萬元,即為資產計稅基礎29.38萬元與資產賬面價值26.38萬元的差額,應當進行納稅調減處理。
03 申報表填列如下表:
1.A100000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
2.A105090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3.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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