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昨天收到過很多粉絲的留言,大多都是有關于2021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問題,為此我們也圍繞“上海商標評審委員會”在粉絲社群里進行過討論。同時秉著專業負責的態度,我們將該問題整理出來,通過本篇文章來為大家進行分享。如果目前您正在為上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問題而苦惱,那么您也可以通過文章下方聯系我們,我們會給您一對一的專業服務。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走在街上,隨處可見“避風塘”3個字。避風塘茶樓,避風塘小吃,避風塘料理、避風塘大浴場……避風塘,到底是企業名稱還是風味小吃?近幾年,關于“避風塘”屬性的案件弊渣也是此起彼伏。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判決了兩起“避風塘”不正當競爭案:認定了“避風塘”是特色風味菜肴和飲食經營方式的名稱,不能被某個企業獨占。
20世紀末 “避風塘”注冊商標風云
1999年6月,上海物巧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認為,某企業冒用“避風塘”的名稱,公開制作店鋪招牌、店內用品和廣告,是侵權行為,要求長寧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處某企業。同時,該公司還授權律師發表“鄭重聲明”,稱他們依法擁有“避風塘”服務商標和企業專用權,要追究其他擅自使用“避風塘”3個字經營的法律責任。
這個聲明著實把那些“避風塘風味料理”的業主們嚇壞了,風味料理什么時候成了一個企業獨占的名稱?為什么風靡世界的特色風味也會侵權?
同年8月3日,上海竹家莊美食有限公司與上海銀河潮港城潮州菜酒樓聯名,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了申請書,他們針對“成都市武侯區避風塘海鮮大排擋將‘避風塘BFT’作為商標注冊”,并許可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使用的做法,提出裁定該注冊不當的申請。
2000年——19世紀末,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嚴格審查和審理后,認定:“避風塘”并非獨創性字詞,是餐飲行業內約定俗成的名詞,注冊為商標是違反《商標法》和《商標評審規則》的,違反了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原則。最終還“避風塘”以本來面目——餐飲業合法經營、公平競爭的樂園,不是投機取巧者獨占的領地。
“避風塘”的故事
“避風塘”到底是什么?為什么會風靡世界各地?
每年6到9月份,臺風都會侵襲香港。為避免出入香港的船只遭到臺風侵襲,1862年,香港政府在維多利亞海港修建船舶躲避臺風的港灣。那里除了可以停泊50艘巨輪外,還有許多小型船只也會來此躲避臺風。共有11個避風的地方,最大的就是銅鑼灣,被當地人叫做避風塘。
20世紀60年代開始,由于環境污染,香港沿海捕魚為生的漁民,在香港附近的水域很難捕獲到魚,僅靠捕魚已經難以為生。世代以大海為家的漁民,舍不得離開大海。相比之下,繁榮的銅鑼灣卻漸漸成為香港最繁榮的消費娛樂區。
有漁民把目光瞄上了銅鑼灣,開始駕船來到銅鑼灣,支起爐灶,用漁家特殊的烹調方式,經營特色美食。比如:海鮮、粥、粉、面等,最出名的就是“避風塘辣椒炒蟹”、“避風塘草蝦”、“避風塘炒面”等。
每到夜幕降臨,張燈結彩的漁船成群結隊停靠在岸邊,人們在搖櫓的小艇上享受美食,欣賞表演,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漸漸形成一個“水上街市”。
80年代開始,“避風塘”以其特色風味被帶到岸上。從此,日本、新加坡、美國、中國內地和罩卜鍵臺灣地區悄然興起了一家家的“避風塘”,有的城市還將“避風塘”引進星級賓館。
新世紀伊始 “避風塘”又開戰場
2001年開始,媒體關于“避風塘”的文章風涌而起。不知是記者們不曉得上世紀末“避風塘”注冊商標案的原因,還是受某些“避風塘”的影響頗深,竟相討論起“正宗”的“避風塘”來,有媒體竟然“鄭重其事”地稱:“上海避風塘只有6家”。一時間,不名就里的人們被搞糊涂了:“隨處可見‘避風塘’招牌,到底哪個是正宗?”“避風塘是餐飲還是浴場?”“到底是誰在侵權?”
2002年7月26日,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又將上海東涌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說,該公司于1998年9月5日依法注冊成立,并始終以“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的名稱為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由于他們的廣告宣傳,強化了“避風塘”的名稱和品牌形象,“避風塘”已經成為上海地區餐飲行業中較知名的服務名稱。
他們認為,東涌碼頭也是餐飲服務業,在熱鬧地段淮海路、汾陽路的門店,擅自使用“避風塘”字樣作招牌匾、店堂餐桌及廣告,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侵犯了他們享有的服務特有名稱和企業名稱權。要求東涌碼頭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避風塘”字樣,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
“東涌碼頭”大喊冤枉
接到起訴狀,東涌碼頭的總經理王小姐懵了:“我公公就是在銅鑼灣打天下的,對避風塘的由來可以講上幾天幾夜的故事;我老公也是那里長大的,避風塘已經遍布全球,怎么可以說是他一家公司獨有的呢?”
大道律師事務所接受了東涌碼頭的委托,發現,東涌碼頭的門面招牌和戶外廣告上確實印有“東涌碼頭避風塘”、“避風塘料理”等字樣,而且在菜單底部印有“走進漁家銅鑼灣享受原味避風塘”的廣告語。但是,他們同時了解到有關避風塘注冊商標的事件,認定“避風塘”不應該為一個企業所有。
法庭鏖戰:避風塘屬于世界人民
開庭了,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與東涌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出具了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及虹口區商委的報告,來證明公司的字號是“避風塘”,說明自己擁有對“避風塘”字號的合法權利。另外,他們還出具了有關東涌碼頭餐飲有限公司《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現場檢查筆錄》、照片、發票等,證明東涌碼頭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解。
東涌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則強調,他們沒有單純使用“避風塘”,“避風塘”3個字都是與“料理”聯系在一起的。無論是從“避風塘”的演變過程,到“避風塘”商標案件的澄清,還是世界各地對“避風塘”的宣傳,到香港商業登記資料,都足以證明“避風塘”不是避風塘公司獨創。
法官揭開“避風塘”的面紗
法院經過半年的調查審理,最終認為:東涌碼頭使用“避風塘”一詞,只是用于介紹餐飲服務特色,并沒有用于企業名稱,且是在長時期、不斷發展的經營活動中,逐步成為被廣大消費者普遍接受的一類特色風味菜肴,和飲食經營方式的名稱。“避風塘”不能成為一家公司獨家享有的服務名稱。所以,東涌碼頭使用“避風塘”3個字作廣告宣傳,沒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不會讓消費者對企業產生誤解和造成混淆。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的訴訟,缺乏法律依據。
官司沒有結束
官司雖然贏了,但沒有解除人們心中的疑慮:關于“避風塘”的官司都以原告敗訴告終,為什么還有人要告?難道是法律不公平嗎?
王小姐告訴記者,打官司這半年來,東涌碼頭非但沒有受影響,生意反而紅火起來。她認為,只要你的店有特色,肯定會吸引顧客。但她心中也是忿忿不平:“為了這個莫名其妙的官司,我和全體員工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所花費的精力、物力和人力是無法計算的。既然2000年,有關部門已經認定‘避風塘’不能注冊為商標使用,為什么對方還要與我打官司?‘避風塘’屬于大家。” 好運!!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上海wll愛唯爾案判了,案件結果:
1、撤銷運神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旁譽虧評審委員會于2017年3月14日作出的商評字[2017]第0000021700號關于第18100144號“wll”商標駁回復審決定。
2、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愛唯爾(上海)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就第18100144號“wll”商標所提出的復審申請虛雀重新作出決定。所以上海wll愛唯爾案判了。具體消息可關注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范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保護上海市著名商標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上海市著名商標(以下簡稱“著名商標”),是指相關公眾知曉、在本市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并依照本辦法規定予以認定的商標。第三條 (管理部門)
市工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經濟信息化、商務、稅務、質量技監、知識產權、統計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
市工商部門組織設立的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著名商標認定的評審工作。
評審委員會的委員由有關部門、單位推薦的人員組成,具體包括:
(一) 消費者權益保護委斗衡橋員會、有關行業協會、上海市商標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代表;
(二) 經濟、法律、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專家;
(三) 工商、統計、質量技監等有關部門的代表。
評審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市工商部門指定的工作機構(以下稱“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承擔。
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委員產生方式、任期以及評審規則,由市工商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第五條 (基本原則)
著名商標的認定申請,實行自愿原則。
著名商標的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本市鼓勵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空猛織依法申請商標注冊,提高商標知名度,爭創著名商標。第六條 (主體責任)
著名商標所有人和使用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所使用著名商標的商品質量可靠、安全,并不斷完善商標使用和管理制度,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二攔雹章 著名商標的認定第七條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標注冊人可以申請認定著名商標:
(一)商標注冊人是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的自然人,或是依法在本市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
(二)商標權屬無爭議,在中國境內注冊滿2年并實際使用滿3年,在相關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
(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場信譽;
(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3年銷售額、利潤、稅金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市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
(五)商標注冊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品質量投訴和糾紛處理制度且運行良好;
(六)商標注冊人已建立商標使用和管理制度且運行良好;
(七)商標注冊人和使用人近3年未發生嚴重違法行為。
非營利性質的商標注冊人申請認定著名商標,不適用前款第(四)項規定。第八條 (提出申請)
市工商部門應當在每年3月底前發布公告,明確當年著名商標申請的期限、申請受理點等事項。
商標注冊人申請認定著名商標,應當向所在地的區、縣工商部門提交認定申請書和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第九條 (受理審查)
區、縣工商部門接受市工商部門的委托,承擔著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工作。
區、縣工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決定。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交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材料需要補正的,區、縣工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第十條 (核實情況)
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應當在收到區、縣工商部門遞交的材料后3個月內,對認定申請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并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調查核實情況時,應當征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及消費者代表的意見。第十一條 (集中評審)
評審委員會應當召開會議,對認定申請材料和評審委員會工作機構的書面報告集中進行評議和表決。
出席評審會議的委員人數應當占評審委員會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產生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認定申請經占出席評審會議的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認定為著名商標。
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
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渣爛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漕寶路650號一號樓一樓。
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是國家工商總局批準設立的第二個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主要受總局商標局委托,開展注冊商標申請現場受理、咨詢、商標注冊申請審查和商標法律法規宣傳咨詢服務。
擴展資料
國內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商標注冊的身份證明文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身份證明文件。
2、企業一般應提交營業執照。
3、非企業可以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等身份證明文件。
注意,期如讓刊證、辦學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參考歷沖資料來源: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在徐匯揭牌成立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注冊申請常見問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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