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企業認定條件的問題最近引起很多人的關注,也是本月以來大家提到過最多的問題之一,接下來就說說杭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相關知識,也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批準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結合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第三條 浙江省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科委)是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監督本辦法的實施。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具體辦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審批事宜。第四條 根據國家科委劃定的高新技術范圍,我省主要發展以下高新技術:
(一)微電子科學和電子信息技術。
(二)生命科學和生物工程技術。
(三)材料科學和新材料技術。
(四)光電子科學和光機電一體化技術。
(五)能源科學和新能源、高效節能技術。
(六)生態科學和環境保護技術。
(七)醫學科學和生物醫學工程。
(八)其它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本高新技術范圍及產品細目,由省科委根據國家科委劃定的范圍和國內外高新技術發展方向,以及浙江省的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和修訂,并定期發布。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首缺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范圍內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業務。單純的商業經營除外。
(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三)企業的負責人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科技人員,并且是本企業的專職人員。
(四)具有大專(或相當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百分之十以上。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或相當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五)有十萬元以上資金,并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培賣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六)興辦的高新技術企業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人員,最少不得少于八人。
(七)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每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三以上。
(八)高新技術企業的總收入,一般由技術性收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一般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技術性相關貿易收入組成。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技術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的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工程設計和承包、技術出口、引進技術消化吸收以及中試產品的收入。
(九)有明確的企業章程和嚴格的技術、財務管理制度。
(十)企業的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第六條 興辦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認定和審批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興辦高新技術企業須向管委會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管委會負責對提交的申請文件、資料進行核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省科委。
(三)省科委根據本辦法第四、第五條規定組織審查、認定。
(四)省科委根據審查和認定結果,批準并發給《配芹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由管委會發布批準進區文件。第七條 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憑高新技術企業的批準進區文件和證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批準后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開發區有關優惠政策。第八條 管委會會同財稅、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每年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考核,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取消其資格,并不得享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規定。第九條 列為高新技術產品的期限一般為五年以內,技術周期較長的高新技術產品經批準可延長至七年。第十條 高新技術企業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或歇業的,須經管委會審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管委會將批準認定、變更的情況及時報送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第十一條 開發區內按國家規定全部核減行政事業費、實行經濟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單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經管委會核定,可轉為高新技術企業。其他所有制性質的科研單位可參照辦理,但必須繼續完成國家下達的科研任務。
[]2022浙江省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杭州市濱江區有54家。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500強榜單早已發布,高新區(濱江)擁有54家高企500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即符孫豎合國家規定的則核大條件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的企業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行為。氏肢
一、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和獎勵政策,具體如下:
1.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均可享受減免15%的稅收優惠
? 2.浙江省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金額如下表: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
(一)企業申請程序
1.注冊登記。新申請認定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認定管理工作網(國家網網址:),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選擇屬地設杭州高新區高企認定辦作為注冊機構,同時應與該認定機構聯系并確認完成注冊程序。認定機構辦公室完成企業身份確認并將用戶名和密碼告知企業。待杭州高新區高企認定辦核實并確認注冊完成后,方可進行填報、上傳和打印等工作。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材料。企業根據獲得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并通過網絡系統上傳至認定機構。
3.“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提交材料。企業登錄“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浙江省網網址:),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填寫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以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戚頌記證書(掃描件),復審企業還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證書(A4幅面掃描件);
(2)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的證明;
(3)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規定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和能說明中介機構符合《工作指引》規定相關鑒證條件的證明材料;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交的審計報告必須包含附注(附注中的管理費用應列明細);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同屬申請企業的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成果轉化列表,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
(6)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高新區(濱江)形式審查程序
當地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對轄區內的申請認定或復審企業申報材料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逐條進行形式審查(審查要點參考附件)。審查采用網上和書面材料相結合方式,登錄“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填寫部門審查意見,各地高企認定辦填寫形式綜合意見表,并打印蓋好章后上交省認定辦。
(三)書面材料編制要求
1.申請企業按照《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有關要求,如實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申請書》并與其他申報材料合訂成冊。全套匯總申報材料應順序逐頁編制頁碼,每份申報材料應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裝訂成冊上報一份交地方認定辦存檔。
2.材料裝訂順序為:
A.總目錄;
B.《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申請書》;
C.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D.其他證明材料。按瞎仔并照《認定辦法》第十條規定的6項認定條件,歸類順序編排。
3.申請材料內容要與網絡提交內容一致,申請材料有關要求如下:
(1)磨跡申請認定或復審企業必須如實填寫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有關財務方面的數據必須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專項審計報告相一致。
(2)“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部分,應按項目進行填寫,一個項目填寫一張,項目包括各級政府部門立項的科技項目和企業內部已進行研發的項目。每個項目須填上技術領域,并在“核心技術及創新點”欄中填上該項目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相對應的最具體的領域和文字描述。
(3)“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部分,應按上年度申請認定或復審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項數進行填寫,每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填寫一張;多個系列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可按系列產品填寫,每個系列產品填寫一張表格;每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須填寫其所屬的技術領域,并在“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欄里填上該產品(服務)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相對應的最具體的領域和文字描述。填報的關鍵技術應是對高新技術產品技術指標和產品競爭力起主要作用的核心技術。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與企業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應有關聯,并在“產品(服務)獲得知識產權情況”欄里逐一簡要說明并標示出相關知識產權名稱、編號及其證明材料所在頁碼。
(4)“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部分,應正確反映申請認定或復審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與其主要產品(服務)和研究開發項目之間的對應關系。
申請認定企業須提供近3年內獲得且未來3年仍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和知識產權法律狀態的時效證明材料,從非本企業轉讓受讓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權威部門提供的備案證明材料。以獨占許可方式擁有的知識產權需簽訂獨占許可協議,并在協議中必須明確許可范圍為全球獨占許可。
(5)“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的證明”部分,人員統計以上年度年底統計數字為準。各地認定辦負責對人員比例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專項審計報告”部分,中介機構必須在企業按研發項目單獨建賬的基礎上進行專項審計;對企業未按研發項目單獨建賬仍進行專項審計,其出具的審計報告不予認可,并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進行處理。審計報告必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總體情況、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服務收入明細、近三年的研究開發投入總體情況和按年度分項目分經費科目的研究開發費用明細等內容。實際經營年限不足三年的申請認定企業按實際經營年限進行審計。
企業在提交審計報告的同時,須附上說明出具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符合《工作指引》規定相關鑒證條件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營業執照副本、在職職工名冊、注冊會計師證書復印件。當地高企認定辦負責對中介機構資質和信用情況進行審核。
(7)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和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鑒證等審計情況可以集中在同一個審計報告中。
(8)企業財務報告部分,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等已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鑒證。但各種報告(包括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之間存在矛盾的,按無效處理。
(四)企業申報時間
2015年6月15日前企業須完成以下材料的申報。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書面材料一正一副(共兩份),報送至高新區科技局(濱江區江南大道89號錢塘春曉大廈海歸之家604室);
2、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網()和浙江省網()的網絡上報;
3、將附件1、2、3電子文檔填寫完成后發送至郵箱:hzxkjj@163.co
(五)?高新區認定辦審核申報時間
6月15日—7月15日:杭州高新區高企認定辦完成企業材料的形式審核及稅務入戶審核,完成形式審查綜合意見的填寫,并上報浙江省高企認定辦。
二、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企業,需按照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1年5月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國科火字〔2011〕123號)(省科技廳網站“通知通告”欄2011年5月16日轉發)要求,完成更名的網絡和紙質上報流程。紙質材料中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經屬地科技、財政、稅務各部門加蓋公章并由該認定辦將全套材料一式兩份連同《申請書》電子版報送我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實行隨時受理、定期審批的制度。參加2015年復審又涉及更名的高新技術企業,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參加復審。
申報企業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且今后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網絡操作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使用說明書。
杭州高新區科技局聯系人、聯系電話:
俞凱華?87702208,王佳蓓?87795817 87703294
濱江區國稅局聯系人及電話:方順清?86628609
濱江區地稅分局聯系人及電話:林徑平?56689571
濱江區財政局聯系人及電話:徐待?877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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