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王老吉公私合營過程,以及王老吉公私合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954年9月2日,政務院通過《公私合營工并亮業企業暫行條例》。條例規定:對資本主義企業實行公私合營,應當根據國家的需要、企業改造的可能和資本家的自愿。合營企業中,社會主義成份居領導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合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家計劃。合營企業的盈余,在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應當就企業公積金、企業獎勵金和股東股息紅利三個方面,加以合理分配。股東的股息紅利,加上董事、經理和廠長等人的酬勞金,可占全年盈余總額的25%左右。
1956年初,全國范圍出現社會主義改造高潮,資本主義工商業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國家對資本主義私股的贖買改行“定息制度”,統一規定年息五厘。
生產資料由國家統一調配使用,資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資本家絕悶寬身份行使職權,并在勞動中逐步改造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滿,公私合營企業最后轉變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
擴展資料:
案例說明:
1828年,在廣州十三行,開設第一家王老吉涼茶鋪。這個店鋪的開設標志著王老吉商標的誕生;
1840年,企業進一步發展擴大。在經營涼茶鋪的同時,以“前店后廠”的方式生產銷售王老吉涼茶包。
1925年代表中國民族品牌在倫敦展出王老吉涼茶包
民國十七年(也1928年),取得王老吉商號執照;
在1956年之前,一直叫王老吉藥廠;
1956年,公私合營,叫“王老吉聯合制藥廠”
1965年,改名廣州中藥九廠
1982年,改名廣州羊城藥廠,并于1992年進行股份改制
1992年,開創性地生產出盒裝王老吉和罐裝王老吉涼茶,可謂國內最早的涼茶植物飲料,在華南市場上廣受追捧。
1995年之后,鴻道集團才向當時的羊城藥業尋求合作,得到授權在一定期限內生罩宏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
2004年,變成了今天的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05年合資發展。
在產品方面,王老吉也與時俱進,產品不斷地升級,從1828年的碗裝涼茶,再到民國時期的涼茶包,1992年廣藥集團羊城藥廠,成功推出盒裝和罐裝王老吉,盒裝王老吉單品銷售近25億元,已經成為利樂裝飲料第一品牌;
1995年之前盒裝王老吉和罐裝王老吉一直由廣藥集團生產經營,1995年廣藥集團授權香港鴻道集團,在一定期限內生產紅色罐裝王老吉,綠盒王老吉和紅罐王老吉比翼雙飛,演繹著品牌的傳奇。
王老吉商標合同爭議案王老吉公私合營,隨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7月13日終審判決書,駁回加多寶公司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王老吉公私合營的申請。這意味著持續達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大結局,廣藥集團收回鴻道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
2000年,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署合同,約定其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5月3日。
據裁決書,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王老吉公私合營;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各負擔50%仲裁費。該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擴展資料王老吉公私合營:
2013年9月3日,上訴案件在廣州中院開庭。廣藥代表方遲團豎在庭上表示,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中使用“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或亂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廣告語,屬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
廣藥請求法院判令加多寶不得使用上述廣告語,要求加多寶無條件撤換含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和碼大廣告,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共1081萬元。
加多寶此前在庭上否認廣藥的指控,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屬實。紅罐、紅罐涼茶是加多寶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有唯一指向性;加多寶方產品一直以來都是市場銷售第一。
參考資料王老吉公私合營:百度百科—加多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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