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所得稅優惠:?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起超過100萬元的?,?綜?合所得?稅?率?為?2.5%,?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舉?例?:?某?小?微企業年?利?潤?280萬?元,?企業所得稅=?100*2.5%+180*5%;年?利?潤?超?過?300萬元的?,不?屬于小?微企業,??不?享受該?項?優?惠。?
二、小型微利企業定?義?:?是指從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企?業所?得?稅優?惠?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增值稅優惠:小微企業如果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則按簡易征收,適用稅率3%,目前優惠如下,從2022年4月起,小規模納稅人開專票稅率是3%了,之前是1%的優惠稅率停止執行,開普票不再受季度45萬元的限額限制,按銷售額全額免稅開具,優惠期限至2022年12月31月止。
五、其它稅費:城建稅減半,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六、工會經費:根據相關規定 ,繼續實行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
(一)返還條件:
1、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
2、小微企業已經建立工會組織、獨立開設經費銀行賬戶、獨立進行財務核算。
(二)返還經費歸屬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小微企業上繳的工會經費。
七、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征收。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規定比例的,按應繳費額的50%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應繳費額的90%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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