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預收賬款科目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款項。預收賬款與應付賬款同為企業短期債務,但與應付賬款不同的是,預收賬款所形成的負債不是以貨幣償還,而是以貨物清償。
企業應通過“預收賬款”科目,核算預收賬款的取得、償付等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預收賬款數額和購貨單位補付賬款的數額,借方登記企業向購貨單位發貨后沖銷的預收賬款數額和退回購貨方多付的數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預收的款項,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轉銷的款項。本科目一般應當按照購貨單位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預收購貨單位的款項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2、銷售實現時,按實現的收入和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入賬,會計分錄: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企業收到購貨單位補付的款項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4、企業向購貨單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項時,會計分錄:
借:預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注:預收貨款不多的企業,可以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其所發生的預收貨款,可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核算。
例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3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供貨合同,向乙公司出售一批產品,貨款金額共計200000元,應交增值稅34000元。根據購貨合同的規定,乙公司在購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應向甲公司預付貨款120000元,剩余貨款在交貨后付清。2016年6月9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預付貨款120000元存入銀行,6月19日甲公司將貨物發運到乙公司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乙公司驗收貨物后付清了剩余貨款。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收到乙公司預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120000
貸:預收賬款—乙公司 120000
(2)向乙公司發出貨物:
借:預收賬款—乙公司 234000
貸:主營業收入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3)收到乙公司補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114000
貸:預收賬款—乙公司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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