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時,計稅依據是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當然,在確定使用面積時,也會存在各種優惠政策。
具體來說,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如下:
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土地面積是“平方米”。在具體計算時,需要注意面積的換算問題。
這里的稅率是定額稅率。土地類型不同,具體的稅額也不相同。發達地區的稅額肯定要高于欠發達地區。
另外,城鎮土地使用稅在繳納時,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的繳納期限,由當地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決定。一般來說,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期限,可以按月、季、半年或1年。
實例說明:
有一個商場,位于當地的繁華地段,占有的土地面積是5000平方米,屬于一等地段;該商場在市區的三等地段還有一家占地面積3500平方米的分店;在郊區五等地段有一個占地面積2200平方米的倉庫。另外該公司在二等地段,有一個占地3000平方米的幼兒園。
已知,當地一等地段年稅額8/平方米。三等地段年稅額6/平方米;五等地段年稅額2/平方米;當地規定幼兒園占地免稅。
商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5000*8=40000。
分店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3500*6=21000。
倉庫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2200*2=4400。
幼兒園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全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40000+21000+4400+0=65400。
城鎮土地使用稅屬于行為稅還是財產稅?
從本質以及國外的經驗來看,城鎮土地使用稅屬于財產稅的范疇。畢竟在國外土地都是私有的。對于私人擁有的財產,征稅自然屬于財產稅。
但是,這樣的情況在國內就要差別對待了。根據規定,城鎮土地屬于所有。不管企業還是個人,只是擁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所以在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屬于準財稅,更加確切的說法是屬于行為稅。即對于納稅人使用土地的行為征稅。
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更像一種“租金”或者利益歸集方式。持有土地,肯定是為了獲得收益。但是,要想使土地可以產生最大的收益,肯定還需要因地制宜。
在這樣的情況下,納稅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土地,在獲得收益之后,上交一部分給相關部門即可。
畢竟,在管理土地方面相關部門也是花費了大量的資金。可以說,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土地的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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