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為:
1、填寫好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表;
2、攜帶本人資料、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等主體資格證明的原件或者復印件,從業人員資料復印件和健康證,經過原件核對后,提交營業執照,然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繪制店鋪的平面圖。提交繳納稅費單據證明,證實自己所使用的水是正規自來水公司提供的;
4、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如下資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料;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5、相關人員對符合申請資格的申請書進行預審,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預審意見,并做出受理決定,對于符合審批條件的,相關部門可以出具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的,則需按要求修改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6、食品經營者在工作日內需要到縣級以上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申請食品檢測,管理人員依法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
7、檢測符合規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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