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地攤銷年限最新規定多少年呢?”目前出的最新規定可能還有很多的新手們不太了解,所以現在來給你們解答這個問題,希望對你們解答有用!
土地攤銷年限最新規定多少年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約定的年限大于10年的,必須土地使用權40年,就按照40年攤銷。
土地使用權攤銷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土地使用權屬無形資產一般無殘值,按年限平均攤銷。
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應當別開進行攤銷和折舊。
(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當成兩個不同的資產處理)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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