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包括哪些?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02.福利費扣除標準
依據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03. 企業哪些福利性補貼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
規定的“合理工資薪金”的確認條件,第三條規定了職工福利費的范圍。企業的福利性補貼,如果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且符合關于工資薪金的規定,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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