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報告有哪些內容
一、清算審計報告
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并出具清算審計報告。
二、以下情況的時候會需要用到清算審計報告:
1、合約期滿清算審計。
2、產業調整清算審計。
3、無法持續經營清算審計。
4、違法經營清算審計。
5、企業兼并清算審計。
6、企業破產清算審計。
三、清算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
1、標題。標題應為“關于xx公司的清算審計報告'。
2、收件人。一般是“xx公司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
3、引言段。應當說明:已審清算會計報表的名稱、日期或涵蓋的期間;雙方責任等。
4、范圍段。審計報告的范圍段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 1 )按照獨立審計準則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合理確信清算會計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
(2 )審計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礎上檢查支持清算會計報表金額和披露的證據;
(3) 實施的審計工作為注冊會計師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5、意見段。審計報告的意見段應當說明清算會計報表是否符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和公司法、破產法、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清算期的財務狀況,損益情況,和財產分配情況。
6、注冊會計師簽名及蓋章。審計報告應由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7、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8、報告日期。即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
四、市場價2000-5000以上。
推薦閱讀:
5605人閱讀
3911人閱讀
2540人閱讀
1974人閱讀
1661人閱讀
1552人閱讀
1413人閱讀
1386人閱讀
1197人閱讀
1143人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