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員工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員工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居民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如何計稅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有兩種方法計稅:
方式一,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稅;
方式二,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一)方式一
①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 12 個月,按其商數依據“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
②計算稅額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規定的在 2023 年 12月 31 日前,參照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過渡期政策執行。
(二)方式二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個人所得稅。
三、兩種計算方式下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籌劃舉例說明
我國居民托尼 2022 年2月應發工資 16000 元,毎月公司按規定標準為其代扣代繳“ 三險一金”2500 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000 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當月還取得 2021 年全年一次性獎金 140000 元。
假設:托尼在2022年無其他“綜合收入”所得,則托尼在“2022年”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多少?
用兩種方法分別計算,結果如下:
★方式一:
※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①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
140000÷12= 11667(元)
確定適用稅率為 10%,速算扣除數為210
②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 140000×10%-210=13790(元)
③2022 年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6000×12-5000×12-2500×12-1000×12=90000元
▲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
▲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額”=90000×10%-2520=6480(元)
>>全年應納稅總額=13790+6480=20270元
因此,按照“方式一”進行計算,托尼在2022年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0270元。
★方式二:
※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合并計稅(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40000+16000×12-5000×12-2500×12-1000×12=230000元
▲確定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
>>全年應納稅總額=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額”=230000×20%-16920=29080元
因此,按照“方式二”進行計算,托尼在2022年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9080元。
通過上面的例子,大家應該可以看出,“全年一次性獎金”存在稅務籌劃的空間,可以根據自己全年的綜合所得情況,來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
獎金計稅方式選擇
以上,就是關于年終獎金怎么計算個稅以及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籌劃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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