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標準稅率是多少
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標準稅率表
“退稅”還是“補繳”?
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計算完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后,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
隨后,就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了。
舉兩個例子:
某自由職業者,2020年度綜合收入為112372.75元,無“三險一金”,非獨生子女,贍養兩老人,有房屋貸款,已繳稅7352.61元。
在這種情況下,應退稅款=[(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xx某公司工作,2019年綜合收入92715.7元,2019年度個人繳納“三險一金4496.16元,其他費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貸,無需贍養老人,已繳稅486.39元。
在這種情況下,xx應補稅款=[(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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