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許多自然人都成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方式進行創業,所以這期小編簡要介紹一下上述經營主體涉及的個稅經營所得政策,僅供參考!
那首先要了解一個概念,那就是“經營所得”是什么?根據稅法規定,經營所得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適應經營所得的主體有:日常中最常見的個體工商戶;另外還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投資人、個人合伙人,因為?這兩類企業經常?會?認為?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
那經營所得怎么計算申報個稅?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預繳稅款。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如果匯算清繳時,合伙企業有多個自然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這里需要關注的有兩點:一個是,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如果?沒有綜合所得(就是工資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一定?要?記得?哦?!另外一個是:如果在我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在分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及其他相關資料,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也就是?說?報?完?B表?還?不算?匯算?結束?,還需要?另?報?C表?。
最后,我再展示下經營所得的適用稅率表,方便大家使用。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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