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在哪里辦理一、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應當是該軟件的著作權人以及通過繼承、受讓或者承受軟件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申請登記的軟件應是獨立開發的,或者經原著作權人許可對原有軟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進的軟件。
3、合作開發的軟件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注明其他著作權人。
二、軟件著作權需提交材料(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二)軟件著作權登記的鑒別材料;軟件著作權登記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30頁組成。
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
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三)相關的證明文件。
1.作為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2.擬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3.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4.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是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四)軟件著作權登記鑒別材料的例外交存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鑒別材料作例外交存:1.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源程序的前、后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2.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3.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目標程序的前、后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4.擬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文檔作例外交存的,軟件著作權申請的材料,軟件著作權辦理時間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五)封存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
除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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