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般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有時候發明專利可以帶來很多的利益,有的時候,罪犯在執行期間也可能會產生一些想法,然后發明創造出一些專利。那么發明專利屬于重大立功嗎?下面就有知春路網小編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罪犯在執行期間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構成重大立功,應當予以減刑。但是,由于對于什么是發明創造,什么是重大技術革新,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很大分歧。目前,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罪犯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的。
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罪犯在執行期間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構成重大立功,應當予以減刑。但是,由于對于什么是發明創造,什么是重大技術革新,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很大分歧。目前,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罪犯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能否構成重大立功且應予減刑的問題,各地的司法裁決也不統一。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犯罪人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屬于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所說的“發明創造”,應該構成重大立功。雖然有的罪犯的實用新型專利未實際投入社會生產、使用,創造社會經濟效益,但這僅僅是減刑幅度長短的一個情節,并不能否定罪犯的發明創造構成重大立功。
另一種觀點認為,《專利法》的“發明創造”和《刑法》第七十八條中的“發明創造”不能等同,從發明創造的技術含量和對于國家和社會的貢獻程度考慮,《刑法》中的“發明創造”應該僅僅對應《專利法》第二條中的“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含量較低,貢獻程度不如發明專利,因此不應當認為其屬于刑法中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構成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表現包括: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重大立功可以從輕或者判處緩刑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
前款規定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應依法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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