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以區分來源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標志的權利。商標權的取得方式包括通過使用取得商標權和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權兩種方式。通過注冊獲得商標權又稱為注冊商標專用權。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取得商標權的基本途徑。《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注冊商標權需要多少錢?1、紙質申請收費標準(按類別):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2、接受電子發文的網上申請收費標準(按類別):27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27元)。商標權保護期限為10年,歡迎閱讀。
蒙牛因“妙妙”商標被判賠償300萬元!
案情如下:
2019年4月24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典型案例。蒙牛因在線上和線下對其生產的使用訴權“妙妙”標識的妙妙奶商品進行了廣泛的宣傳推廣和銷售,侵害了妙士公司商標權,被判賠償300萬元。
妙士公司系第1415139號“妙妙”商標獨占使用權人,該商標于2000年6月20日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商品為乳酸飲料(果制品、非奶)等。
2010年6月起蒙牛公司在官網上對其生產的妙妙奶系列商品進行了廣告宣傳,在妙妙奶商品圖片中突出使用了“妙妙”字樣,在線下實體店也對妙妙奶系列商品進行了多年的推廣銷售。
妙士公司認為蒙牛公司上述行為侵害了其商標權,請求法院判令蒙牛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經查,2015年4月30日,蒙牛公司第6428708號“妙妙”商標在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等商品上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宣告無效,法院行政訴訟亦維持了上述裁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訴侵權妙妙奶商品與妙士公司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構成類似商品。蒙牛公司在取得第6428708號“妙妙”注冊商標之前和之后,在線上和線下對其生產的使用被訴侵權&
10月21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舉辦了打擊侵犯華為商標專用權“有為行動”案件通報會,向公眾通報專項行動成果。在騰訊安全靈鯤知識產權保護系統提供的線索支持下,全國10余個省市的市場監管、公安機關協同作戰,查封某“極客修網絡手機維修平臺”及其遍布全國37個城市的線下網點,刑拘犯罪嫌疑人31人,繳獲假冒知名品牌手機配件12萬余件,總涉案金額高達3億元。
(打擊侵犯華為商標專用權“有為行動”案件通報會)
此次“有為行動”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東省局、省公安廳、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部署,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聯合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具體承辦,經過專案組及多地執法力量近3個月的摸排、分析、研判和偵查,最終成功實現全國統一收網,是近年來深圳查處的違法形態新、涉案范圍廣、牽涉人數多、規模和戰果重大的一次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執法行動。
新型執法工具“神助攻” ,從線索挖掘到取證固證
早在今年6月,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署,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知識產權稽查處主動與華為等知名企業聯系,商討品牌侵權救濟和維權等問題。經過與華為多次數據對撞與網絡巡查,發現某互聯網手機維修平臺利用假冒品牌手機零配件為客戶
謊言說一千遍就變成真理,以此類推,被盜版一千次就沒人在乎正版了嗎?大家還記得那個火遍全網、價格昂貴、但山寨遍布世界各地的supreme嗎?最近,商標局的一個決定,它翻身了!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國家商標網我們有問必答!
當supreme成為一種潮流
Supreme是結合滑板、Hip-hop等文化并主要以滑板為主的美國街頭服飾品牌,本意是最高、至上的,誕生于1994年美國紐約曼哈頓。
作為街頭潮牌之王,Supreme不僅是每個熱愛街頭文化的人夢寐以求想得到的“潮物”,保值度之高,它甚至還成了可用作投資的“硬通貨”。
前段時間抖音還流行“萬物皆可supreme”,刮起一陣supreme狂潮,無形之中讓更多人認識了這個品牌。
當然,樹大招風,名氣大了招山寨,supreme也被各種花式山寨。
盜版的鬧劇
supreme的山寨可謂是花樣百出,從最基本的山寨設計到山寨商標、山寨門店、山寨展臺、山寨CEO......甚至山寨還和大企業合作!
去年年底讓人啼笑皆非的三星合作現在還歷歷在目。
在三星A8s發布會上,三星正式宣布跟Supreme推出聯名進行跨界合作,同時自稱Supreme的CEO在現場。細心的網友發現該Supreme其實是Supreme It
DHA是一種對人體非常重要的不飽和脂肪酸,人體自身并不能合成DHA,必須從外界獲取,常用于促進寶寶大腦和視力的發育。時下提倡科學育兒,很多寶媽都會給自己的寶寶備上一瓶,但是這次,紐曼斯DHA藻油走進了法院……
6月6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上訴人金紐曼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金紐曼思公司)與被上訴人紐曼斯營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稱紐曼斯公司)、武漢奧米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奧米加公司)、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下稱安士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三被上訴人因侵犯上訴人享有的“紐曼斯”“紐曼思”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判令共同賠償上訴人經濟損失人民幣40萬元及合理費用8.7萬余元,被上訴人紐曼斯公司在其網站、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紐曼斯”商標改用“紐曼思”,沒想到“紐曼斯”被他人利用
金紐曼思公司的控股公司紐曼思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紐曼斯”和“紐曼思”注冊商標專用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29類的食用水生植物提取物等,兩件注冊商標現行有效。金紐曼思公司經授權使用上述商標后,早期在DHA藻油軟膠囊等商品上使用 “紐曼斯”商標。后為了
2018年10月12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利惠公司訴廣州市新梵采商貿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寶安區石巖皇室捷南制衣廠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做出二審判決,責令兩被告停止侵害原告的商標權行為,并向利惠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3萬元。該案獲評廣州知產法院建院四周年精品案例,受到廣州知產法院的大力推薦與宣傳,同時受到南方都市報等多家媒體的關注和報道。
所謂“反向混淆”,是一個與“正向混淆”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商標法的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中爭議極大。商標注冊和保護仍然遵循“在先注冊”原則,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后,只要實際合法使用,經營規模和知名度如何,那是權利人的選擇權利和經營結果,而不能成為大企業因此可以后來居上、鳩占鵲巢的理由。
所謂“反向混淆”,是一個與“正向混淆”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商標法的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中爭議極大,部分法院在相應裁判中予以支持,部分法院則并不認同;部分學者積極倡導,部分學者則針鋒相對地予以批判。那么,“反向混淆”在我國,是否應當認可其存在的合理性?以下以最高院審理的“金戈鐵馬”商標案為例進行分析。
案情簡介
2009年,原告曹某注冊取得第5492697號注冊商標,該商標系文字與圖形組合商標,文字“金戈鐵馬”系橫向排列繁體中文,在“金戈鐵馬”文字下面有一個樹葉的圖案。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茶;蜂蜜等。被告下關沱茶公司分別于2010年、2014年通過注冊取得第6209882號、12201774號注冊商標,分別為文字“松鶴延年”+圓形+鶴的圖案組成的組合商標和&ldq
商標權。那么,當人物形象“遭遇”商標,權利人及其后人應如何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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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引證商標
王老吉的創始人名為王澤邦,乳名阿吉,在他年老以后,大家喚他“王老吉”。自1828年清道光年間,王澤邦開設了“王老吉涼茶鋪”。王老吉去世后,其三子為了紀念父親以及經營便利,設計了“王老吉真像”商標進行推廣。1951年8月1日,王澤邦曾孫女王某鈿申請注冊了第7686號“王老吉真像”圖形商標(簡稱引證商標)。1958年1月9日,該商標所有人由王某鈿變更為王老吉聯合制藥廠,商標專用權至1971年7月31日。后商標專用權期滿,王老吉聯合制藥廠未申請續展注冊該商標。
訴爭商標
2012年5月2日,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藥集團)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了第10855371號“王老吉真像”圖形商標(簡稱訴爭商標)。
2017年7月12日,王某鈿之子女胡某煥、胡某美、胡某業三人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原商評委)提出對訴爭商標的無效宣告請求。原商評委裁定訴爭商標應予維持。
胡某煥、胡某美、胡某業不服原商評委所作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三原告向法院主張,廣藥集團申請注冊的訴爭商標與其母
乒乓球是我們的國球,這些年來,不說“稱霸”,名聲也是響徹整個乒壇。即使后來國際乒聯多次制定“特殊對策”來限制國乒的成績,比如減少名額、小球措施和積分制等,也依然阻擋不住國乒的步伐。
今日的國乒成績,與國乒運動員、教練及所有幕后工作人員的努力付出是離不開的,他們的名字,也為球迷們所熟知。
男有許昕、馬龍、樊振東、張繼科……
女有丁寧、劉詩雯、陳夢、朱雨玲……
當然,也不能忘記從運動員轉作為教練的劉國梁、王皓、馬琳等等。
他們馳騁于各大乒乓球賽場之上,身負著球迷們的所有希望,在觀眾的心目中,他們已經成為了中國乒乓球的代名詞。
第3392052號“馬琳MALIN”商標,是某體育建材公司于2002年12月3日提出的注冊申請,被核定使用在第28類乒乓球拍;乒乓球;球拍膠粒;運動球類;棋;體育活動器械等商品上,專用權期限自201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止。
“馬琳”這個名字,再加上是使用在乒乓球、乒乓球拍等商品上,很難讓人不聯想到那個獲得過18個世界冠軍的馬琳。
很順利地,馬琳對這件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并得到了商評委的支持。然而,體育公司不服裁定,繼續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上訴,并表示,申請的這件商標來源
“旁邊那家店和我們不是一起的,這里才是正宗的。”老楊明遠眼鏡周捷三店內,一位留著齊耳短發的女銷售員一面說著,一面指了指店內的“中華老字號”和“全國百城萬店無假貨示范店”兩塊牌匾。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被點燃的商標爭奪戰,似乎還未真正平息。而近日,一起“老楊明遠”創始人周捷三向其子女主張贍養費的官司更是鬧得沸沸揚揚。這家湖南眼鏡行業里唯一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在如今激烈的行業競爭中究竟前途幾何?
光看店面招牌,消費者根本分不清哪個是正宗的老楊明遠眼鏡。 記者 朱蓉 攝
現狀
發展30余年 只開出了“十余家店”
8月1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分別走訪了營盤路、五一大道上的3家老楊明遠眼鏡店。其中,僅營盤路店鋪在記者到店時有兩位老年顧客正在咨詢配鏡的相關業務,其余兩家門店內未有顧客臨門,略顯冷清。
走訪中,使用白底黑字與紅底黃字
2019-10-10
對于許多游客而言,一到云南省保山市,不但要去火山熱海與和順古鎮“打卡”,老字號“董記桂香樓”也是選購伴手禮時不可錯過的地方。經過董氏家族數代成員的經營,“董記桂香樓”已成為一面“金字招牌”。而圍繞著“董記桂香閣”的商標,董氏家族的兩位親兄妹之間卻發生了一場權屬糾葛。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權商標檢索 網
日前,雙方紛爭有了新進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董松濤與董新麗兄妹二人作為董氏家族成員,均有權創辦企業并在各自生產經營活動中利用家族糕點店鋪“桂香樓”字號的聲譽。董新麗設立“董記桂香閣”店鋪以及申請注冊第17402489號“董記桂香閣”商標(下稱涉案商標)具有正當基礎,并不存在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董松濤在糕點等商品上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董記桂香樓”與“桂香樓”商標的情形。
兄妹緣何起爭端
記者了解到,董松濤與董新麗是同父同母的兄妹,二人曾共同經營家族糕點店“桂香樓”,并參與“桂香樓&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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