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辦理)提出答辯。
所需時長:5-10個月
產品有效期:收到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
時間進度表
1、客戶提交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材料 → 知春路遞交商標局--------------快至1-5個工作日
2、知春路遞交材料 → 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 -------------- 快至3-7個月
3、商標局審查 → 商標局裁定 --------------快至2-3個月
注:以上時長僅供參考,不代表本平臺的承諾,具體以商標局審查時間為準。
1、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
申請主體為公司: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蓋公章)
申請主體為個人:身份證、新版帶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簽名)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原件
4、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理由書
5、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材料目錄
6、商標無效宣告答辯證據目錄
7、答辯商標申請號
8、證據材料
證據材料明細
1、商標設計理念及其獨創性、使用情況(知名度)
2、企業簡介
3、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或在行業內的排名情況
4、企業最近三年的銷售合同和發票
5、企業對外宣傳的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具體到合作媒體、并提供合作合同及發票)
6、企業銷售產品的外觀彩圖
7、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8、其他可證明企業產品知名度的證據材料
熱門回答
Q:什么情況下需要向官方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
A:答辯人收到官方下發的《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以收到信函的郵戳日期)起30天內向官方提交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申請。
Q:答辯人向官方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除了基本申請材料以外,還需要的主要證據材料有哪些?
A:主要證據材料:企業或個人資質及榮譽方面材料;廣告宣傳資料、宣傳冊或產品包裝印刷合同及發票;合同、銷售發票;參展服務合同及發票、展會照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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